警 方 提 示
近期在本市高校范围内出现一种新型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冒充电信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执法人员随机拨打固定电话(高校学生寝室的电话),显示国家机关的热线号码、总机号码,以被害人电话欠费、被害人的银行卡被犯罪嫌疑人以洗钱的方式盗用、银行卡内资金涉嫌犯罪所得、涉嫌贩毒将被执法机关冻结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要求被害人将自己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入犯罪嫌疑人的"安全账户",部分高校学生和一些留学生不明就里,蒙受较大经济损失。
案例一
2010年10月10日18:30时许,本市某高校留学生梁某某到沪东所报被诈骗,案情如下:梁某某当日下午13时左右接到一个女的自称上海第一中级法院的工作人员的电话,称他们在办理一起贩毒案件,有人冒用梁某某的身份在武汉开办了一张交通银行卡,卡内资金涉及贩毒资金,要扣除其银行卡内的资金,并把电话转到武汉江濮派出所,一个自称陈强的警察让梁某某在电话里报案,所以梁就信以为真。他们又让梁某某重新办一张建设银行账户,要其把她原来的农行卡里的9200元钱取出存入新的建行卡内。后梁某某听信所谓"执法人员"的警告,到校外门口旁边的农业银行将钱取出,然后到校外的一家建设银行里办理建设银行卡(6227001216110101767)。这其中电话一直未断,他们继续让梁某在自动存款机上将钱再转入他们给我的"安全账户"¬¬——(6227003324860092414),梁某按他们要求就把钱转了进去了。后梁某某发现不对,感觉被骗,遂到沪东所报案。
案例二
2010年10月11日23:40分许,本市高校学生詹某某来我所报诈骗案,案情为:詹某某于当日下午15时在宿舍接到一个录音电话,对方告诉其是重庆渝中区公安局的陈警官,电话号码023-63843355,一个女主任的手机号码:15221814217,说其有一张刑事传票,编号为1078,(内容为其在重庆工商银行透支了10000多元),并称其涉嫌毒品案件,要查一下他的账户,同时要求其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别人。詹某就按照对方的提示要求,把自己网上开户的中国银行的银行卡(4563510800032428335)账号信息、账户密码及动态口令告诉他们,还按照对方要求,在校外银行的柜台上将银行账户内的港币换成人民币。被害人詹某某由于害怕自己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安全出问题,就听信了对方的谎言,被犯罪分子任意摆布,将自己网上银行账户的信息悉数告诉了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后詹某觉得不对劲,大约20时左右回到宿舍上网查询,结果发现他账户上的人民币22232元被网上转账到对方的账号(6013823600025611210),才发现自己被骗,遂到公安派出所报案。
防 范 建 议
接到所谓电信、执法机关以电话欠费、账户被盗用等的声讯电话,绝不要轻易相信,秉持"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的心理,因为账户内的资金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只要你不泄露账户账号、密码等信息,谁也无法取走你的钱。即便确有案情,执法机关也只能冻结你的账户,并且应由执法人员上门见面(出示工作证件)核实相关案情,而不能划转你的资金,所以广大师生朋友千万不能将自己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转入所谓执法人员提供的"安全账户",不管对方提出任何理由,并及时报案。沪东高校派出所祝学生朋友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文保分局沪东高校派出所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