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照第一条办理,户口已经迁入学校的按照第二~四条办理。
一、户口没有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外省市毕业生
1、户口管辖地为宝山校区的离校系统户口项已审核通过,勿需确认。
2、户口管辖地为延长和嘉定校区的到所在校区武保处服务窗口查询确认其户口不在学生集体户口,并办理网上离校。
注:户口管辖地具体情况见特别说明第2条。
二、留沪的外省市毕业生
1、所需材料
〔1〕户口在嘉定校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以下称户口批复】原件。
〔2〕户口在宝山校区的需要提供:
① 迁往集体户口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批复原件、加盖招毕办就业办公室(A楼400)公章的户口批复复印件。
② 迁往所购房屋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迁沪落户确认单》、《申报户口证明信》、户口批复原件、加盖招毕办就业办公室(A楼400)公章的户口批复复印件。
〔3〕户口在延长校区的需要提供:
① 迁往集体户口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批复原件。
② 迁往所购房屋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迁沪落户确认单》、《申报户口证明信》、户口批复原件。
2、武保处窗口开具《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
3、凭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迁移证》到武保处服务窗口为其办理网上离校。
三、保留户籍的毕业生
凭招毕办的《户籍和档案暂保留协议》到武保处服务窗口办理网上离校。
四 、迁往外省市的毕业生
1、所需材料
① 户口在宝山校区的
迁往其他省市(北京市的须申请到进京指标)的凭本人身份证到武保处服务窗口即可办理户口迁移。
② 户口在嘉定和延长校区的
户口迁回原籍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到其他省市就业(北京市的须申请到进京指标)的凭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到武保处服务窗口即可办理户口迁移。
2、武保处窗口开具《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
3、凭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迁移证》到武保处服务窗口为其办理网上离校。
特别说明:
1、有关代办户口的要求
A 户口在宝山校区的办理户口相关事宜一般情况下须本人亲自办理;确需他人代办的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凭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才能由他人代为办理户口事宜。
B 户口在延长和嘉定校区的户口代办要求如下:户籍迁往本市的同学必须本人亲自办理;户籍迁往外省市的同学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户口迁移的,需提供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及以上相关材料。
2、户口所在地按学院分布如下:
宝山校区:文学院、外语学院、理学院、美术学院、生命学院、社科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图情档系、中欧学院、公共管理系、自强学院、房地产学院、巴士汽车学院、高等技术学院。
延长校区:影视学院、通信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学院、机自学院、土木系、环化学院。
嘉定校区:数码学院、悉商学院。
3、直升研究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及法国UT-INSA项目相关的同学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校区的武保处服务窗口办理网上离校。
4、 三校区武保处户籍办理咨询电话:
宝山校区:66134278, 延长校区:56331897, 嘉定校区:69982400。
武 保 处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