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31日上午,某学院06级新生何某来上大派出所报案,称8月28日其一部手机在寝室中被盗。
我所民警周治平、吕兵接报后立刻出警,到现场进行勘验和走访。对案发现场初步勘验,承办民警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内部人员盗窃案件。经与失主同寝室同学分别谈话,疑点很快集中到某学院06级新生文某身上。面对承办民警锐利的目光和有针对性地教育疏导,文某主动交待了乘同寝室学生何某熟睡之际,盗窃其放在书桌上手机的犯罪事实,并交出赃物。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示:
1、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技能还亟待提高,尤其是新生群体,相互之间互不熟悉,应在团结互助的基础上,加强防范,妥善保管贵重财物和现金,做到"人走门关,财物上锁,锁匙分离"。
2、新学期开学后,应避免随身存放大笔现金,银行存折或信用卡应及时更换密码,密码不要向他人透露,避免使用本人生日等数字,且银行存折或信用卡应与身份证分开保管。
3、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可存放于选择小型保险箱内,或使用电脑锁。
4、不要将钥匙外借。
5、不得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6、一旦发生财物被窃,应及时保护现场并主动向派出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