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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寒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12/25  保卫处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提示以及属地消防部门工作要求,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2025年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要求,各级安全责任人要认真排查整治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全力保障校园假期安全。

二、检查重点

着重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气体输送管道、电网线路、饮用水设施、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重点设备,深入开展覆盖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电气安全、校车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门前三包”责任区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有关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方面的检查要求请参照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2月18日下发的《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和第四季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执行。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即日起--2025年1月6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照《上海大学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报告表》(附件),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制定解决处置方案。

2.集中检查: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0日

学校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四、材料递交

本次安全检查实行“零报告”,请各单位自查完成后将《上海大学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报告表》(附件)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下班前将签字盖章的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dtang@i.shu.edu.cn。

校安全生产办公室地址:宝山校区东门二楼,联系人:李源,电话:66134822;延长校区保卫处,联系人:张信华,电话:56331897;嘉定校区保卫处,联系人:唐晓东,电话:69980374。

(本通知将同时发送至各单位安全员邮箱及安全生产办微信工作群,请注意查收。)



上海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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