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校集体户口的学生,因私办理户籍证明的,由本人书写申请并说明事由与用途,经所在学院同意加盖公章,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到学校保卫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再到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户籍证明。
二、上海大学各校区学生集体户口管辖地公安派出所名称:
1、校本部学生集体户口管辖地:宝山公安分局祁连派出所。
2、延长校区学生集体户口管辖地:闸北公安分局大宁派出所。
3、嘉定校区学生集体户口管辖地:嘉定公安分局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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