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教委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区具体实际,就在读学生办理《户籍证明》所需要准备材料和办理程序通告如下:
一、材料要求
户口在宝山校区的在读学生到祁连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 学籍证明(或在读证明)
本科生的在读证明由学工办(A楼4楼学籍科)提供,暑假期间的周一、周二、周三、周五在宝山校区有值班人员,周四在延长校区有值班人员,嘉定校区不安排人员值班。
研究生的在读证明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四楼)提供,暑假期间的周一到周五宝山校区有值班人员提供服务。
2、 办理户籍证明的申请
武保处的申请需要到学院盖章;暑假期间学院办公室盖章如有困难,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以协助妥善解决。
二、流程
三、 考取本市研究生的同学仅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办理户籍迁移。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66134278或者66132610。
特此通告。
研究生院、学工办、武保处
2015年7月9日
|
上一条:关于申请办理公务停车记账账户权限的流程
下一条:上海大学武保处部门微信公众号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