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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出入证

创建时间:  2006/06/22  -管理员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办理《临时出入证》程序:

1、由聘用部门负责人 向校区保卫部门申请,并填写申领《暂时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人员登记表;
2、进校工作三天以上三月以内申领《暂时出入证》,三月以上申领《临时出入证》一年有效;
3、办理出入证须提供进校务工人员的身份证,办《临时出入证》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
4、每张出入证收制作工本费一元,押金五元或十元;
5、交退校园出入证件,应到原办证校区办理,有效期超过一周以上不予受理。

 
办理携带物品《出门证》
    是因工作需要将公物携带或运出校外时使用的出门凭证(包括个人大件物品)。各部、处、学院、后勤、社区等处级部门,因工作需要均可申领《出门证》,办理程序如下:
1、开据部门行政介绍信或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指派具体负责人到所在校区保卫处科申领《出门证》。
2、原已经申领过《出门证》的部门,可凭《出门证》存根换取新《出门证》。
3、《出门证》使用时必须签名盖章并保留存根备查。
4、使用《出门证》应遵守校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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