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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出行安全,拟对师生员工在校园内使用电动自行车进行实名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包括:登记范围涵盖2024年及以前入校的师生员工(每人限登记一辆),校园服务保障类电动自行车由主管单位统一申请备案。 二、登记时间 请各单位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登记。 1.车主信息:身份类别、姓名、院系/部门、学号/工号等。 2.车辆信息:请上传公安机关核发的正式牌照及车身照片。 3.现场上牌:完成车辆预约之后,请关注后续通知,按照通知规定的上牌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验。工作人员核验完成后,将对车辆进行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牌的绑定并安装。 四、注意事项 1.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经改装、加装影响安全行驶,改变车辆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的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 3.友情提醒:根据《关于上海大学电动自行车限制入校的告知书》中的相关要求,2025级本科生、研究生、新进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得在校内使用电动自行车。 4.咨询电话:宝山校区66133041 延长校区56331897 嘉定校区69982400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电动自行车信息登记工作,广泛宣传,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并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登记工作,感谢大家对学校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保卫处 2025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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